失業了該怎麼辦?申請失業保險不求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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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本工作的外國人若突然遇到公司倒閉或是遇故提早離職,頓時沒收入的話,想必會感到有些不安吧?為了不讓自己失業時手足無措,一定要先了解一下日本政府提供的公家保險制度之一「失業保險(失業給付)」。在這篇文章中,將詳細介紹申請對象條件、申請方法到注意事項等細節。

何謂失業保險

失業保險是為了保障國民生活所設的公家保險制度之一,正式名稱為僱用保險。被保險人若遇到非自願或自願離職的情況,就能申請「失業給付(正式名稱為基本給付)」。

失業給付是希望被保險人失業時,能在生活安定的情況下盡早重返職場,因此制訂的給付制度。它是在失業者重新找到工作前的這段期間,協助度過經濟難關以安心求職的補助金。

任何僱主都有義務為受僱人加保僱用保險。不管受僱人的國籍為何,只要外國人是拿工作簽證(不包括打工度假簽)在日本被僱用,工作時數每週超過20小時且受僱期間預計為31日以上,同時受僱人非日間部學生,就符合加入僱用保險的條件。可是,失業給付並非所有離職者都能無條件地申請給付,必須符合各項申請條件。

申請給付的資格

圖片來源:PIXTA

只要符合以下條件,無論國籍為何都能申請失業給付。

失業給付條件如下:
・退職前的兩年內,加入僱用保險的期間超過12個月(若工作日數為11日以上,或為薪資給付基礎的工作時數為80小時以上,即可視為一個月)
・目前為失業狀態

由於工作時數一週未滿20小時,或受僱者為日間部學生的話無法加入僱用保險,所以當然無法申請失業保險給付。另一方面,僱用保險法上對於失業者的定義為「具工作能力及意願,但處於未就職狀態的人」。所以只領失業給付卻不找工作(沒有工作意願)的人,以及原本就沒有工作簽證的外國人等都不符合給付資格。另外,由於生病、受傷、懷孕、生產或育兒等原因導致無法立刻就職的情況,也無法請領失業保險。

失業給付的給付期間會依離職理由、離職時年齡、加入僱用保險期間有所不同。自願離職(轉職、自開公司等因自己的個人情況或因個人意願退職)的給付期間最長為150天,非自願離職(公司倒閉、裁員或解雇等)的給付期間最長為330天。

失業保險給付限制

非自願離職者,只要到Hello Work就業服務處申請失業給付,經過7天「待機期間」後即可領到失業給付。若是自願離職或因過失遭解僱等情況,則須經過3個月「給付限制期間」,再通過7天「待機期間」才能領取失業給付。

持有工作簽證的外國人在失業之後,雖然在簽證到期前都能待在日本,不過失業後3個月內若未從事任何與工作相關的活動,可能會被認定為未符合簽證資格本來目的(=在日本工作)而成為「取消簽證資格」的對象,要特別留意。

失業保險給付所需資料

Suikotei/Wikimedia Commons

失業保險的申請手續要到自己居住地區所屬的Hello Work就業服務處申請。
申請時需要的資料如下。
・僱用保險被保險者離職單(離職時公司給的資料)
・在留卡或外國人登錄證明單
・僱用保險被保險者證(在日本上的第一間公司會給的資料)
・照片2張(3×2.5cm)
・印章
・本人的銀行存摺或提款卡

具體申請手續及流程

圖片來源:PIXTA

・Hello Work提出「求職申請」
到居住地所屬的Hello Work就業服務處填寫求職單,並和失業保險請領必備資料一起交出去。Hello Work就業服務處確認被保險者符合請領條件後,會開始判斷被保險者的給付資格符合與否。

・參加給付說明會
確定符合給付資格後,會收到參加僱用保險說明會的通知單。說明會上會發僱用保險給付資格者證、失業認定申告書等。如果不參加說明會的話,就無法領取失業給付,因此無論如何都一定要去參加。

・接受失業認定
為了領取失業給付,在參加給付說明會後,基本上每4週(28天)都要在規定的日期到Hello Work報到一次,重新接受失業認定。為了順利接受失業認定,必須實際在一個月內進行兩次以上的求職活動,因此在認定日到之前,記得積極到Hello Work諮詢工作相關資訊、接受職業介紹、進行個人求職等從事求職相關活動。

・領取失業給付
一般來說,在失業認定日後約5個工作天,失業給付就會匯到登記的銀行帳戶中。一直到重新就職或給付結束為止,都必須一邊反覆進行「失業認定」和「領取失業給付」這兩個步驟一邊找工作。

另外,由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基本上規定只適用於離職隔天起的1年內,所以即使領取失業給付期限尚未到期,只要超過離職一年,就無法繼續領給付。

邊領給付邊打工 小心工作時數限制!

一般來說,失業給付的金額是依自己上份工作的基本薪資來換算,約是薪資的50~80%。而且給付金不是以月當單位,而以天當單位來計算。如果前一份工作薪水少,有可能會遇到光領給付也不夠生活的情況。這時候,其實可以打點工來貼補家用。

為了不讓失業者生活窘困,日本法律上規定除了判定領取資格的「7天待機期間」之外,失業者是可以邊打工邊領失業給付的。只不過,打工時間不能一週超過20小時,僱用期間也不能超過31天。而且會依每天平均打工時間多寡,影響到自己能夠領的給付金。

每天工作時數少於4小時

若打工每天工作時數少於4小時,會依薪資影響到自己領的給付金。基本上會將打工收入(A)跟上份工作薪資(B)以下列公式計算後比較。另外,A的控除額目前是1312日幣,每年都會有小小變動,以Hello Work公告為準。

A…每日基本給付額+打工收入(1日薪資-控除額)
B…前份工作的每日平均基本薪資×0.8

1.A比B少或相同:當天給付金不受影響
2.A比B多:當天給付金需扣除兩者差額
3.當天打工收入比B:當天給付金為0

每天工作時數多於4小時

若每天工作時數多於4小時,每工作一天,給付金的發放日就會延後一天。如果一直延後到期限結束,等同於拿不到給付金。

在領取失業保險給付期間,記得要如實申報打工相關資訊。如果被發現未如實申報打工,或是根本沒有積極找工作,卻在失業認定申告書上謊報自己有在找工作的話,很有可能會喪失領取給付的權利,還要將所有拿到的錢都還回去。更嚴重的話,甚至會被告詐欺,要特別留意!

外國人失業時的注意事項

外國人在日本失業的時候,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的呢?如果是拿工作簽證的話,首先請記得在離職後14天內,到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或是入管局官網上的「所屬機關相關手續」提出變更申請。只要每換一次工作,就得登記一次。

另外,在失業期間如果想打點工來貼補家用,要特別注意自己的簽證範圍。日本工作簽證會依工作內容及範圍有所不同,因此無法從事跟自己簽證範圍不同的工作。若無論如何都只能找到非範圍內的打工,記得到入管局申請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,就能在一週最多28小時內的限制下從事簽證範圍外的打工。沒有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就從事簽證範圍外的打工的話,一旦被入管局發現,就可能被認定為違法工作,留下不良紀錄。當要更新或變更簽證時,可能會因為「在留狀況不良」而被退回申請,或是取消在留資格強制出境也不一定。

相關機構介紹

失業後遲遲找不到工作,拿到失業保險給付的日子又還沒到,相信在這狀況下應該有人會為此感到不安。這時候,可以到專門協助外國人求職的公家機關「外國人僱用服務中心」。

外國人僱用服務中心是幫助在日本有合法工作簽證的外國人就職、轉職的公家機關,在東京、名古屋、大阪、福岡各有據點。主要提供工作資訊、就職支援指南、模擬面試、個別諮商等服務,另外,也能諮詢有關在留資格變更等手續。

服務中心裡隨時都有會說英語、華語、西班牙語、葡萄牙語的口譯人員在,可以請他們幫忙口譯,用自己的母語跟工作人員諮詢。(服務語言、服務日期與時間依中心不同)。

外國人僱用服務中心是專門幫忙外國人找工作的,如果在求職或工作上有任何問題,到這裡尋求協助也不錯。

結語

以上就是有關失業保險給付的說明。由於領到失業給付前必須等上一段時間,再加上外國人的簽證問題,可能在找工作上會變得更加急迫。因此建議盡快早到下一份工作,才是最安心的選擇。另外,如果在求職上遇到困難或感到不安,記得立刻到Hello Work或外國人僱用服務中心諮詢,尋求幫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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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資訊均以公開時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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